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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 政 职 能
    根据《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宁波市北仑区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甬党办[2005]6号),撤销宁波市北仑区文化体育局,组建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、体育局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区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的区政府工作部门,区体育局是主管全区体育的区政府工作部门,两局合署办公。
    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,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(体育局)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工作的政策、规定,并组织实施。

(二)研究制订全区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事业发展战略,编制并监督实施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归口管理全区社会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事业,促进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事业协调发展。

(三)研究指导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事业管理体制改革,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规划,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和职业技能培训,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。

(四)管理全区文学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,研究指导文学艺术的创作与生产,扶植示范型、实验型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品种;指导开展群众文化,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;指导协调少儿文化工作;指导协调电影发行放映和图书发行工作。

(五)管理全区公共图书馆事业,指导公共图书馆设施现代化、管理网络化工作,促进各类图书馆的相互合作、资源共享和协调发展。

(六)管理全区文物、博物馆事业;负责申报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;承担历史文化保护区相关项目的审核、申报和管理工作;指导协调全区文化遗产的管理、保护、抢救、发掘、研究、鉴定、出境和宣传等业务工作。

(七)综合管理全区文化(包括娱乐、演出、音像、电影、互联网上网服务等)、文物市场、体育市场、新闻出版市场(包括出版物的出版、印刷、制作、复制、发行)、广播电视市场(包括社会闭路电视系统、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、公共场所音像放映、经营性电视摄录制作等)

(八)综合管理全区广播电视事业;统一管理、协调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;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播出情况的监管。

(九)负责文化、文物、新闻出版、体育市场经营性项目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等的资质审核(包括初审、核准、审批、备案)和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市场的行政执法,指导文化(体育)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稽查工作;负责办理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行政复议案件。

(十)指导落实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,指导、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及体育宣传教育工作,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;培训社会体育干部和社会体育指导员;推进体育工作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;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工作。

(十一)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工作,研究和平衡全区竞技运动与业余训练项目的设置与布局,指导体育训练和体育科研工作,输送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;管理和指导全区性体育竞赛工作,规划、组织县级以上重大体育竞赛的参赛和承办工作。

(十二)研究提出全区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产业发展战略、发展规划和政策,协调、促进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产业发展;依法监督、指导、管理体育彩票发行、销售工作。

(十三)协同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全区公共文化、广播电视、体育基本建设进行科学规划,指导全区文化、广播电视、体育设施建设;管理区级文化、广播电视、体育设施;负责区级文化、新闻出版、体育事业经费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。

(十四)指导区文化、文物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社团的业务活动,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区归口管理的社团。

(十五)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体育交流与合作,监督管理全区对外(包括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)文化体育交流工作。

(十六)综合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体育系统党建、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。

(十七)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

监督电话:(0574)86781956

联系方式: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7楼(315800)

电子邮件:wtj@bl.gov.cn

网址:http://www.blwtj.gov.cn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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